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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户籍新政下月启动

发布日期:2010/7/28 9:16:00    来源:海峡导报


        厦门户籍新政下月即将实施,“暂住连续8年可落户厦门岛内”的规定最受关注。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群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关于“连续8年”的具体解释已经敲定:在过去8年间,漏办暂住证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持有有效期限内的暂住证,即可视为符合条件。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最吸引各界目光的,就是“暂住证换户口”。昨天,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在来电中表示,“连续8年办理暂住证”的规定,操作起来有很大难度,如果中间因为一点事情耽搁了,迟了一个月去续办暂住证,岂不就错过了落户的机会?
        对此,姜建群表示,关于“连续8年”的具体解释已经敲定:在过去8年间,漏办暂住证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持有有效期限内的暂住证,即可视为符合条件。
        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严玉官说,8月1日起实行的新规中,已经对落户政策有了很大的放宽,市民们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多走其他的路子,不一定要局限在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款上。
        据统计,在厦门办理暂住证超过8年的外来人员,达19.06万之多;不过,连续8年办满的,只有1.5万人。另外,连续缴交社保超过8年的外来人员,全市约有3万人。取上述1.5万人与3万人之间的交集,并满足有房、有劳动合同、无犯罪和违反计生政策记录等条件,都是可以采用“暂住证换岛内户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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