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国五条细则后厦现三忙 忙过户忙离婚忙开社保证明
- 发布时间:03-14 09:30
随着“国五条”细则颁布,厦门出现了“三忙”:忙过户、忙离婚、忙开社保证明。
  随着“国五条”细则颁布,厦门出现了“三忙”:忙过户、忙离婚、忙开社保证明。
最近,厦门二手房交易大厅人山人海,人数至少是平时的5倍。
同样忙碌的还有思明、湖里两区的婚姻登记处。由于“满五年家庭惟一房”符合免税规定,因此到婚姻登记处办离婚的夫妻络绎不绝。仅上半个月,1月有88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2月除去假期有79对夫妻离婚,到了3月离婚的夫妻涨到115对,上涨了30%。
思明区地税局也迎来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的高峰期。按照2011年2月厦门颁布实行的“限购令”要求,“厦门家庭”禁购三套房,“外地家庭”禁购二套房,无在厦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家庭”禁购房。外地家庭如要在厦购房,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在厦门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为此,在厦购房的“外地家庭”纷纷前去开具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