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优秀人才可落户岛内 符合条件者不受工作地限制
- 发布时间:03-23 00:17
      今后,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岛内。对于引进的技能拔尖人才,符合条件者不仅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还可享受优惠政策。
昨日,市人社局对新出台的《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进行说明。根据办法,到2020年,厦门将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达到40人、高技能人才集聚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同时,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成光电技术、建筑智能化控制技术、电焊技术、汽车维修、厂内起重设备等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平台。
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岛内
技能人才的落户政策,历来备受大家关注。为鼓励更多技能人才来厦,新出台的《办法》在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方面,有了新突破。
《办法》明确,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已经获得或申报并获得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者,今后可不受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的限制,直接申请落户岛内。
同时,高级工在厦工作满三年以上、技师满两年以上、高级技师满一年以上的,也可申请落户厦门。
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可获高达10万安家补贴
为了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来厦,《办法》还明确,对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安家补贴。符合条件者,还可在户籍、住房、子女入学、配偶社保等方面享受市引进人才待遇。
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还可不受在厦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优先申报享受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并优先申报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据悉,到2020年,全市拟建立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30个技师工作站。市财政将对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市级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经费补贴。
      突出贡献技能人才每月可享1200元津贴
此外,《办法》还大幅提高了技能人才奖励津贴。
其中,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的,五年内每月享受的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200元。
在单位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并获得市级和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状元、能手称号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的,五年内每月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今后也将由200元提高到800元。
在台建技能人才工作站可获5万元补贴
《办法》不仅鼓励企业面向国(境)内外公开招聘,鼓励广泛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技能拔尖人才来厦工作,还鼓励在台湾地区建立联系点或工作站。
根据规划,到2020年,厦门要争取在台湾地区建立20个联系点或工作站,直接为引进台湾高技能拔尖人才提供有效对接。每个联系点或工作站,财政部门将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办法》还鼓励高技能拔尖人才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来厦发挥作用,以柔性方式引进五年、每年在厦工作累计半年以上的高技能拔尖人才。其中,已在外地退休后柔性引进来厦门重点工业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经申请可给予每月8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