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个人信息保护新规下月实施 避免被不当使用
- 发布时间:03-28 08:51
4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其目的就是避免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4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其目的就是避免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昨日,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建明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并与网民在线交流,详细解读《办法》。
丁贤志介绍说,《办法》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婚姻状况、职业经历、收入情况及其他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信息。
网民黄先生问:“我公司是从事涉及个人信息的软件行业,根据《办法》的规定,若再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需要怎么做?”丁贤志解释说,根据《办法》的规定,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企业需要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备案时,还应当提供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责任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