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企业用专利也能申报专利奖 特等奖可奖励30万
- 发布时间:04-26 09:03
  单位虽然不是专利发明人,但是只要获得了实施许可且在厦门量产的,也能申报厦门专利奖。据市知识产权部门表示,用专利的也能申报我市专利奖,这是我市专利奖的一个特色。
昨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卢琳兵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专利奖励政策。我市去年首评专利奖,在实际申报过程中,许多公司是专利的实施者而不是发明人。卢琳兵说,我市专利奖不仅鼓励发明创造,也鼓励专利实施,专利权人许可厦门市辖区内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经专利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报告,实施单位可以申报厦门市专利奖。
当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同时申报厦门市专利奖时,评审时优先考虑专利权人。
去年,81个项目参评专利奖评,最终评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9项,特等奖空缺。评上特等奖的可获人民币30万元的奖励,一至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
今年起,申报时间将有较大调整。卢琳兵说,去年首届情况特殊,申报时间较晚。今年起每年基本上定于6月开始组织申报,申报时间为两个月。申报方式有两种:自主申报和推荐申报。
据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共217名,来自全市科技、经济、法律、管理等领域,其中专业技术专家包括机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农业、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