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我市多措并举节约集约用地 让寸土变寸金
- 发布时间:06-24 08:56
  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图为观音山营运中心。(本组图 本报记者  郑晓东 摄)
  耕地保护,留住青山绿水。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编者按
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
今起,本报联合市国土房产局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我市以土地为杆杠,全力发挥土地在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为提高全市经济质量和效益取得更大作为的新做法、新成效。
一直以来,厦门市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为保护土地资源的有力抓手,把贯彻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尝试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为厦门全面推进跨岛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在省2011年度设区(市)集约用地考核中,厦门市位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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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先行
贯彻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一个新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目标由注重经济建设向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相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外延式增长向集约内涵式增长转变。
如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先从土地规划抓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合理统筹用地的基础。厦门市在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整合了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农林、海洋渔业等其它相关规划,有机衔接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心两环、一主四副(八片)&rdquo 组团式空间格局,充分考虑了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绿楔、水源保护地、填海造地、农业发展用地,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以总体规划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按照“有保有压,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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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优化
支持“高、新、特”产业发展
在土地功能定位上,厦门市以高标准和可持续发展为要求,放弃低端化、同质化,选择“高、新、特”的产业发展路径。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健康产业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低污染、高效益的高端和特色项目;瞄准海峡两岸金融中心和海峡西岸重要的商务营运中心、消费购物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的区域定位;突出产业发展创新,抢占产业高端、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特色品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努力实现岛内研发、岛外生产的合理布局,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如今,会展业已成为厦门一张耀眼的名片。已建成的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厦门国际会议中心总建筑面积达48万平方米,举办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海峡论坛”等都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强大的产业带动作用。
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自2008年以来,厦门市9个开发区已完成3轮评价,并顺利通过验收。根据201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评价成果,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其中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比较显著,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5184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2.55亿元/公顷,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7.4亿元/公顷,比上一轮评价分别增长34%、43%和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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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准入
项目落地由“引资”变“选资”
在厦门的每一寸土地上,每个项目的落地都经历了一番严格的“体检”。各区政府和开发区不仅从严设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除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常规指标外,还根据招商对象的具体情况,绑定高新技术、专利、从业资质等条件,并建立了严格的工业项目用地审核机制。据了解,火炬高新区规定土地投资强度标准为220万元/亩,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同安区在供地前均由园区管理机构与业主先行签订协议,捆绑产值、税收、建设投产时限等相关指标;翔安区出台工业项目准入项目5项控制标准,将注册资本、税收、转让条件等纳入合同条款。
为了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由市国土房产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厦门市6个区2011年度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单位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进行了考核,各区均完成年度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其中思明区和湖里区考核等次为先进。
厦门市还集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活动,拟用三年时间全市六个区考核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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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用地模式
五大举措
提升集约化程度
伴随着跨岛发展和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厦门可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已日益趋紧,厦门市始终坚持以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在节约集约用地内涵挖潜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深度开发和利用。
举措 [1]  综合开发利用,提高用地效率
近年来,厦门市大力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及时推出城市综合体为土地减负,将商业、办公、酒店、住宅等多项功能综合进行开发。2012年,共推出11宗综合体用地,用地面积80.47公顷,总建筑面积达到232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3.05,且大大缩短城市各功能空间之间的距离,减少功能链接的土地需求,使土地能够得到统一的规划和开发利用。采取多样化措施,促进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结合汽车站、公交场站(枢纽站)建设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多家电信运营商共建交换机房;在工业集中区、机场、码头等区域,集中建设服务该区域的集体宿舍;充分利用桥梁下方空地建设停车场;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库、地下交通和公共设施、地下商城等项目逐渐增多,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空间。
举措 [2]  实施差异供地,完善市场配置
实行不同用途用地差异化供地方式,坚持和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对商业、娱乐、普通住宅按“价高者得”原则,主要采取拍卖方式供地;新增会展业、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养老设施用地、文化产业用地,实行“一地一策”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对于旅游景区开发、游艇基地等市场竞争性不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用地,实行挂牌(预申请)出让。
举措 [3]  细化指标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市区统筹、年初摸底、中期调剂、年底考核”的方式,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招商引资相结合,创新和规范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项目用地效益考核和指标调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探索多样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创新和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以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举措 [4]  统筹城乡用地,提高综合效益
在与城市发展建设和产业升级相衔接的过程中,厦门市充分利用空闲、废弃、闲置用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按照“退一、优二、进三”的原则,推进“三旧”改造,鼓励原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旧村,按照“土地统一征收,村民统一安置,农村集体发展用地统一预留”的“三统一”方式,逐步进行改造;城市规划区外的“空心村”,通过“拆旧拆违、撤并自然村”,引导农村住宅按规划向中心村集中,腾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举措 [5]  加大扶持技改,支持自主创新
厦门市加大企业技术改革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平台建设,兑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提升工业用地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注重建设研发基地。火炬高新区先后创办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孵化基地,共孵化出600多家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年产值超亿元。
  东方新城。
加强耕地保护
探索激励机制坚守耕地红线
我市耕地资源十分有限。根据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厦门市耕地面积为2.04万公顷,人均耕地0.17亩,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的1/6。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几年厦门市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方面采取了一些有益尝试。
土地开发整理奖励全省最高
厦门市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项目规模小且零散、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时间长、项目补助标准和非工程费用低等新问题和新情况,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中介机构不愿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而造成土地开发整理建设进度缓慢。为了规范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厦门市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适度简化工程招投标程序,加快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调动各区、镇、村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厦门市制定了《厦门市土地开发整理奖励办法》,在市辖区范围内自行开展补充耕地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在区新增一亩耕地,由市财政奖励3000元,在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奖励最高。
此外,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厦门市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各区政府充分发挥山海协作优势,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友好县(市)沟通联系,主动协商购买盈余异地补充耕地指标。近年来,厦门市通过拓展补充耕地渠道,较好完成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保护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厦门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基本农田管护费管理办法,出台了《厦门市基本农田管护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或单位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每年每亩200元,较好调动了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厦门市还及时印发《关于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011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8000万元,区财政每年配套2000万元,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通过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精致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和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目前,正在实施果蔬、良种基地、生态农业等各类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项目20个,建设规模708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