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福建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每人每月200元
- 发布时间:07-16 11:11
7月1日起,我省开始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昨日,省人社厅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7月1日起,我省开始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昨日,省人社厅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7月1日起,我省用人单位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