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门排水防涝规划指引出炉 新建车库入口应设防涝坡
- 发布时间:07-25 08:53
  排水防涝,是维系一个城市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近段时间几场强降雨后,留下的是厦门城区多处严重内涝,直接影响了市民正常出行及公共设施的有序运转。近日,市规划局出台《加强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能力规划指引》(试行)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排水防涝能力。对于已建设项目,则要求进行积涝点排查,对重要的积涝隐患点应按规划指引提出近期改造方案,在2014年汛期前完成具体改造工程。
防涝设施
能抵御20年一遇暴雨
“雨水通过几十条排洪沟,从筼筜湖南北两侧的山上穿越城区流入湖中,但由于建设年代较为久远,排洪沟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下沉、淤积等现象,排洪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市政所所长关天胜表示,地势较高的植物园、厦禾路等雨水通过地表斜坡等自然排洪系统汇集到湖滨南路这一带,密集的城市建筑也阻碍了自然排洪能力,致使该路段连连遭受内涝灾害。
规划指引要求,城市雨水管道建设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新城防涝设施建设应不低于20年一遇暴雨;旧城区不低于10年一遇并逐步改造为20年一遇;地铁等影响重大的地下设施应采用50年一遇或以上。
同时,城市规划还应保障一定的水面率。今后,溪流水系上游应增加绿化植被和蓄水湖、塘、湿地等滞洪削峰措施;河道、沟渠应保障行洪排水宽度,排洪沟顶宽超过5米时应采用明沟;下游片区场平未能满足防洪防潮要求的,应首先考虑预留足够的储蓄水面,强排泵站可作为补充措施。
下穿通道
应布置涝水拦截系统
地下人行通道、下穿通道、地下停车场……众多地下建设项目该如何提高抗涝能力,也成为此次规划指引考虑重点。“特别是位于地势较低地段的重要工程,应充分考虑到极端降雨天气,或下水管道不畅等意外情况出现时的防洪排涝,在工程前期设计上就要防患于未然。”关天胜说,比如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如果地势过低,场地设计时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在遇到持续强降雨时就容易导致外部雨水倒灌。如果能在出入口设置一个高于地面四五十厘米的防涝坡,一般就可避免外水涌入。
根据规划指引,今后地下停车场、下沉广场等建设项目地下设施入口室外场平(整体高度)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20厘米以上;入口竖向(类似门槛)应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人行道30-50厘米以上,并应考虑挡水板等防涝应急措施。
地下人行通道、市政道路下穿通道、立交桥等市政下穿通道周边应科学布置涝水拦截系统,周边涝水截流管沟和内部雨水排除系统设计标准不应低于20年一遇暴雨;通道两侧挡水墙和入口坡顶应高于外侧路面50厘米。
新建城区
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40%
城市排水防涝与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方面密切相关。有专家表示,城市里透水性较差的硬化地面不仅加重了排水管道的负担,导致道路暴雨时易积水,天晴时又因干燥而尘土飞扬。另一方面,硬化地面也阻隔了雨水直接渗透入地,阻断了雨水直接补充地下水的途径,也影响着植被健康。
规划指引要求,我市应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特别是,在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
关天胜表示,老城区改造应该结合公园、水体景观,把公共的空间留出来,如果一旦有超标准的雨,会往步道景观里流,而不汇聚在路面上。对于生态景观绿地应采用低冲击模式开发建设。
同步
我市编制
排水防涝规划
针对全国多地市因暴雨发生内涝,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作,住建部于7月12日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并要求各城市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其中,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在规划大纲的指导下,厦门排水(雨水)防涝规划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在城市空间上,大型工程设施、低洼地、河道等要为防涝设施给出预留空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市政所所长关天胜介绍,老城区将多采用工程性措施加强维护,通过增设排洪泵站、排洪明渠等方式,提升排洪能力;新区建设则更应通过提前规划,为防涝设施做预留。
据了解,规划预计年底就可编制完成,下一步规划部门还会深化细化规划内容,针对具体村庄、易涝点等薄弱环节编制整治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防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