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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厦人员,租房5折!租房补贴!厦门重磅政策,速看!

发布时间:2021-08-06 09:42

厦门发布租房补贴政策

 五年内五折租房 

 每年发放租房补贴 

一人最高能领8000元!


谁能申领?

有什么申请条件?

要怎样申领?

一起来看看!


大学毕业生来厦新就业

可享“五年五折”租房补贴!



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保障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保障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3、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保障标准和方式


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给予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一)保障标准

1、实物配租标准

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为准。

2、租金补贴标准

各区(管委会)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二)保障方式

1、实物配租

(1)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已筹集的房源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申请。

(2)实物配租遵循就近分配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就近申请配租;若所在行政区无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邻行政区域内统筹调剂鼓励岛内保障对象到岛外居住,岛外保障对象原则上不调剂到岛内居住。若工作区域调整,可申请调整配租房源地点。


2、租金补贴

(1)保障对象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若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内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

(2)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向保障对象提供五折租金实物配租的,优惠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企业。



申领及配租流程


申请人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其他

(一)本意见有效期5年。

(二)本意见由市住房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


申请受理的起始时间、办事指南将于后续进行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92-285910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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