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厦门首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 将推广

发布时间:2009-06-17 09:01
        以往农村租地都是口头协议,容易引起土地租赁纠纷。近日,在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新圩镇某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租户可以大胆经营,农户则不用疲于跑销路。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厦门尚属首次。

  口头协议易起纠纷

  郭防是翔安新圩蔬菜种植的能手,今年他和几位村民合伙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虽然有了足够的运作资金,但他却为怎么向农民租地犯起了愁。

  按照农村以往的惯例,租地都是口头协议,既不规范,也容易起纠纷。

  说起口头租地的事儿,郭防深有感触。他说,前年自己曾向当地农民口头租地种植蔬菜,可是一看到市场行情不错,一些菜农就把地收回来自己种了。本来可以大赚一笔的他,却功亏一篑,还引发了与菜农之间的土地纠纷。“因为是口头协议,我们也很无奈!&rdquo

  签订合同实现双赢

  在翔安区政协经济委和新圩工商所的帮助下,郭防与农户拟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上注明了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以及合同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

  郭防说,现在合作社租赁的土地达到300多亩,不光本村,临近村庄的土地也都加了进来。通过统一管理、规模经营,种植的白菜、苦瓜、茄子等蔬菜长势良好,到时卖个好价格不成问题。使用这个规范的合同,也就不用担心投资后,土地突然被农户收回。

  合同的签订,不光让合作社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菜农们也非常赞同,有些菜农与合作社一签就是10年。菜农郭坤说:“种完菜在家里卖给合作社就行了,不用自己再跑销路了。”该合同的签订,不仅让租赁两方实现了双赢,同时也让农村经常发生土地租赁纠纷迎刃而解。大家都说,“现在好了,不用担心引起纠纷了!”

  将在全镇推广 

  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和合作社签订合同以后,政府管理部门就有条规可循。不论是进行行政调解,还是法院判决,都有一个法律依据。今后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在全镇推广,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从中受益。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