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售兼自持的模式渐成主流
作为万达集团来厦的首个项目,湖里万达广场的商场等部分属于万达自持,湖里金街、写字楼等部分则是分散销售。现在,湖里万达广场已成为厦门运营最成功的城市综合体之一。
无独有偶,位于厦港片区的世茂海峡大厦也选择自持与散售相结合的模式,其中,自持部分约占70%,销售部分包括SOHO和写字楼等。而近日封顶的国际石材中心也将销售约40%的物业,其余60%的物业将由开发商统一运营。另据了解,SM城市广场属于开发商完全自持。
“厦门市场上的商业地产,要么完全销售,要么自持和销售相结合,开发商完全自持的尚属少数。厦门均和资产评估咨询公司总经理王崎表示,散售兼自持的模式日渐成为厦门房地产市场商业类项目的主流。
自持物业有助于保持高端定位
那么,为何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抛弃“开发+出售”的模式呢?王崎说:“房子卖完便不可能再生。如果开发商对商业项目的前景十分看好,便想将其长期自持,以获得长期的收益。SOHO中国就宣称会持有‘有价值’的物业。”
开发商将商业地产进行销售,赚取的是开发环节的利润,而自持则摇身一变为“包租公”,长期来看,资金的回流量远高于销售额。“同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抵押物,而自持物业便是很好的形式。厦门国际石材中心运营公司董事长许荣旗说,开发商自持物业还能确保商业地产在后续发展过程朝原规划前行,避免高端定位交房后被业主肆意更改而沦为低端项目的现象。
自持物业虽有诸多利好,那么为何开发商并不广泛采取这种模式?王崎解释道:”持有物业,就意味着企业资金难以自由流通,无法像销售能快速回笼资金,对企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压力。因此,对不少开发商而言,将两种形式合二为一或是更妥善的模式。“
许荣旗也指出:“开发商自持物业还需要有一个强大的运营公司。否则,一旦经营不善,自持物业有可能成为‘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