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漳泉将联手防御气象灾害 因暴雨冰雹受损可理赔
- 发布时间:04-27 09:00
《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今天提交初审,厦漳泉将联手防御气象灾害
如果车辆被暴雨、冰雹淹了或砸了,保险能理赔吗?今天提交初审的《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个人在我市因气象灾害遭受损失,可以要求相关的气象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气象灾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应尽快理赔。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获悉,《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提交初审,气象灾害防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将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化和提升。
针对应急处置,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借鉴外地立法的成果,增加灾后评估条文,即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成因、性质、影响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分析、总结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由于厦门空域民航密度大、空域面积狭小,难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气象灾害防御的厦漳泉“同城化”摆上议事日程。草案提出,将推动我市与漳州、泉州以及金门地区建立区域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共享及联防机制。
市人大财经委建议细化共享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的人工湖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本市与漳州、泉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的建设。
除了厦漳泉的合作,还要推动两岸的交流。“对台气象交流合作基地”将落户厦门,对此,市人大财经委建议我市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涵盖台湾海峡、厦金海域,将与金门地区推进气象信息共享、气象灾害联防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海峡两岸气象灾害防御科技交流与合作。
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解读】
不按规定建防雷设施
不整改最高罚10万
4月到9月,是厦门的“雷暴季”,雷暴天气相对集中。今天提交初审的《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针对厦门天气特点,细化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程序,这属全国首创。
草案中规定,对依法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在将设计文件送审之前,应当同时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不合标准的不能通过审查,更不允许交付施工。竣工验收时,雷电防护装置应再次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验收,未获得通过的不能投入使用。如擅自交付施工或投用,会受到警告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被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增加的这些流程设置并不会增加建设单位的工作负担。